沿DJ:12×3+5×(8-3)=36+25=61(平方厘米)。沿DG:5×8+(12-5)×3=40+21=61(平方厘米)。两种分法都把同一个图形完整分成两个不重叠的长方形,所以面积相同。
横分时下部36、上部25;纵分时左部40、右部21。分割方法改变,各部分面积可以改变,但原图整体不变。
沿DJ:12×3+5×(8-3)=36+25=61(平方厘米)。沿DG:5×8+(12-5)×3=40+21=61(平方厘米)。两种分法都把同一个图形完整分成两个不重叠的长方形,所以面积相同。
横分时下部36、上部25;纵分时左部40、右部21。分割方法改变,各部分面积可以改变,但原图整体不变。
长方形:8×5=40(平方厘米);三角形:8×3÷2=12(平方厘米);总面积40+12=52(平方厘米)。两个部分内部互不重叠,合起来恰好是整个图形,所以面积相加。
DC把原图分成两部分,公共边不占面积;两部分都完整计算且没有重复。
不对。分割得细不等于覆盖完整。应检查每块都在原图内、各块内部不重叠,并且合起来覆盖整个原图;总面积应为甲1面积+甲2面积+乙面积。
检查分割方案既要防止重复,也要防止遗漏。只处理甲的内部仍缺少乙,不能得到整个图形面积。
原来左部3×8=24(平方厘米),右部9×8=72(平方厘米);移动后左部5×8=40(平方厘米),右部7×8=56(平方厘米)。左部增加16平方厘米,右部减少16平方厘米,总面积仍为12×8=96平方厘米,不变。
移动的只是内部线段,没有增减长方形。左侧增加的条形区域恰好是右侧减少的区域,所以和不变。
可优先用添补法:16×10-9×6=160-54=106(平方厘米)。外框的长宽及缺口的长宽都已知,可直接求面积差。分割法正确也可以。
CD和DE分别是右上缺口的宽、高,添补法不必先求FE或BC,能直接利用现有数据。
不对,缺口减了两次。正确算式120-36=84(平方厘米)。外框只比原图多一个缺口,应只减一次。
第一次减去缺口后已经得到原图面积,再减会把本应保留的面积多扣36平方厘米。
漏掉了丙的12平方厘米。正确面积36+12+12=60(平方厘米)。
原图由甲、乙、丙三部分组成;只加甲乙没有覆盖全部原图,应把丙也计入。
不对,多算了一次甲。正确总面积:36+24=60(平方厘米)。甲和乙已经完整组成整个图形,不能再加甲。
相邻两部分只需各计算一次;公共边不占面积,不需要另加或另减。
算错了。三角形高为8-5=3(厘米)。正确面积7×5+7×3÷2=35+10.5=45.5(平方厘米)。
5厘米是长方形高,8厘米是整个图形高;三角形的高只包括长方形上方的部分。
不正确。EC=5厘米是斜边,不与底DC垂直。对应高EF=3厘米,三角形底DC=8厘米。正确面积:8×4+8×3÷2=32+12=44(平方厘米)。
三角形的底与高必须对应,斜边EC不能随意当底或高代入;本题DC和EF已明确垂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