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正确。增加的底为2厘米,对应高仍为5厘米,面积增加2×5=10(平方厘米)。
也可比较新旧面积:(8+2)×5-8×5=50-40=10(平方厘米)。
底增加的是长度,不能直接当作面积增加量;还应乘对应高。
不正确。增加的底为2厘米,对应高仍为5厘米,面积增加2×5=10(平方厘米)。
也可比较新旧面积:(8+2)×5-8×5=50-40=10(平方厘米)。
底增加的是长度,不能直接当作面积增加量;还应乘对应高。
长方形的长对应原平行四边形的底,宽对应原高。剪拼没有增加或减少材料,面积相等。
长方形面积=长×宽,所以平行四边形面积=底×高,用字母表示为S=ah。
把转化前后的相等量逐一对应,是由长方形公式推导新公式的依据。
列式不正确。5厘米是斜边,不是9厘米底边对应的高。
正确列式:9×4=36(平方厘米)。底9厘米与高4厘米互相对应,高与底垂直。
面积取底和对应高的乘积,不能用相邻两边的乘积代替。
原面积12×4=48(平方厘米),新底48÷6=8(厘米)。
若直接把底减2,得到10厘米,面积为10×6=60(平方厘米),不等于48,所以这种方法不对。
应保持底乘对应高的积为48,长度的一增一减相同量一般不能保持面积。
说法不正确。PF也连接这组平行边且与底AB垂直,同样是AB对应的高。
上边其他合适的点也可向AB作垂线段,可以画出很多条同样长的高。
教材中平行四边形的高可从一条边上的点作向对边,不限于顶点;同组平行边间的距离相同。
说法不正确。甲的底6厘米、高4厘米,乙的底8厘米、高3厘米;两者面积都是24平方厘米,但底不同、高也不同。
面积相等只表示底与对应高的乘积相等。
图中的两组不同底高给出直接反例,不能由乘积相等推出两个因数分别相等。
甲的剪拼能保证面积不变,因为原纸片全部用上,没有重叠或空缺,也没有增减。
乙只保持边长不变,底对应的高可能改变,所以面积不能保证不变。
区分“材料完整地重新拼接”和“边框角度改变”,不要把剪拼的面积不变结论用于拉动框架。
例如长方形甲长6厘米、宽4厘米,周长为2×(6+4)=20(厘米),面积为24平方厘米。
长方形乙长7厘米、宽3厘米,周长为2×(7+3)=20(厘米),面积为21平方厘米。周长相等但面积不同,所以说法不正确。
两组长与宽的和相同,不代表积相同;符合条件的其他反例也可接受。
小青的说法不正确。
剪拼过程中没有增加或减少纸片,也没有重叠或空缺,所以面积不变。
原平行四边形的两条斜边比对应的高长。剪拼后得到的长方形,长等于原平行四边形的底,宽等于原平行四边形的高。因此,拼成长方形后的周长比原来小。
所以,面积不变,周长不一定不变。
剪拼前后使用的是同一张完整纸片,所以面积相等。但周长由图形外边界的长度决定。剪拼后,图形的外边界发生变化,长方形的两条宽比原平行四边形的两条斜边短,因此周长减小。不能根据面积相等就判断周长相等。
(1)(9-6)×4=12(平方厘米)。
(2)乙面积增加12平方厘米,变成与甲相等。两图高相同,把乙的底补足3厘米,增加的面积就是3×4。
等高时可先比较底的差,再乘共同高;第二问说明前问差值的几何意义。
面积相等。两图底相等,且两条平行线间的距离相同,对应高也相等。因此底乘对应高的积相等。
等高的依据是共用两条平行线,不是只凭外观判断。
图中面积:12×6=72(平方厘米)。
另一图的高:72÷9=8(厘米)。
把图中底高的积作为两图共同面积,再除另一图的底,求出对应高。
面积相等提供两图之间的共同数量,可先求共同面积,再反求未知高。
(1)周长不变,因为四条边的长度都没有改变。
(2)原面积6×5=30(平方厘米),变形后6×4=24(平方厘米),减少30-24=6(平方厘米)。底不变,高变小,面积减少。
周长取决于四条边的和,面积取决于底与对应高的积;两种量的变化依据不同。
21
剪拼没有增减材料,面积不变;7×3=21(平方厘米)。
9
底=面积÷高,32.4÷3.6=9(米)。
4
共同面积为6×8=48(平方厘米),乙的高为48÷12=4(厘米)。
ah
平行四边形的面积等于底乘这条底对应的高,a×h可简写为ah。
16
高减少5-3=2(米),面积减少8×2=16(平方米)。
6
高=面积÷底,72÷12=6(分米)。
3
面积=底×高,高不变时,底扩大几倍,面积也扩大相同倍数。